為進一步提高招投標效率,構建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招投標營商環境,強化依法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我委組織制定了《黃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優化招投標市場營商環境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網絡發送電子郵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起止時間:2020年11月6日至12月9日
聯系電話:(0559)2351160
網站征集渠道:在網站征集正文底部“發布意見”版塊中直接留言。
聯系地址:黃山市天都大道1號市委市政府大樓403室
郵編:245000
附件:《黃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優化招投標市場營商環境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黃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黃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優化招投標市場營商環境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區縣發改委,市直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結合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發現的問題,為進一步提高招投標效率,構建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招投標營商環境,現對強化我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
招標人是招投標活動的組織者、招投標結果的使用者,是招投標活動的責任主體、對招標過程和結果負責,要全面履行項目建設管理職責,嚴格執行招標投標各項規定,依法開展招標活動。招標人應使用全市統一的標準招標文件模板編制招標文件,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管理、規范程序、明確責任、強化監管。不得將工程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干預評標委員會獨立評審。招標人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追究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責任。招標人在系統中提交招標申請時,已有在建或完工項目的,同時須提交《項目在建或完工情況表》(后附)。
二、強化招標文件事中事后監管
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不對招標文件(含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澄清、說明、修改、答復等)進行審查或備案,系統中不加蓋電子簽章,不對以上材料的合法性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定期對監管范圍內已發布的招標文件、評標報告等資料進行抽查,以30天為一個檢查周期,實行網上抽查,抽查比例不應低于本周期內開展招標投標項目總數的20%;對招標文件掛網發布期間出現異議、投訴的項目,全部進行核查,實施重點監管。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責令招標人及時整改,并分情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整改不影響招標投標活動的,招標投標活動可以不暫停;整改可能影響招標投標活動正常開展的,責令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并依法順延投標截止時間。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應建立監管臺賬,內容包括抽查項目基本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三、強化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管系統應用
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系統包括交易過程備案子系統、交易實時監察子系統、交易過程協同監管子系統、視音頻直播監管子系統、投訴質疑處理子系統、專家庫管理子系統。系統對項目審批、交易、履約全過程實施在線監督;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全流程電子化監管,實現對公共資源交易業務流程監察點的統一管理,對交易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做到實時提醒、監察。并與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及審計部門開辟在線交流通道,對異議多、社會反響激烈的項目進行及時處理,為政府控制社會輿情提供有效幫助。
四、強化信用信息差異化應用
根據投標人(含中標人)在黃山市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平臺公布的信用信息,在房建裝修安裝市政行業探索保證金差異化繳納制度。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招標文件編制模板中細化投標人(含中標人)信用等級對應的差異化繳納標準,供招標人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采納執行。鼓勵招標人對簡單小額項目不再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
五、強化合同和履約信息公開
各項目單位應當自中標或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中標單位或者成交供應商依法依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將作為標后履約督查的重點內容。各項目單位作為實施合同公開的責任主體, 應推進交易合同網上公開,嚴格督促中標單位于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5日內將工程建設項目交易合同提交至項目單位實施合同公開。交易項目按照要求履約完成,通過驗收后,各項目單位應及時通過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公開合同履約信息。
項目在建或完工情況表
招標人(蓋章): 日期:
立項批復文件 |
|
|
文件編號 |
|
|
立項批復總投資 |
|
|
可研批復文件 |
|
|
文件編號 |
|
|
可研批復總投資 |
|
|
初設批復文件 |
|
|
文件編號 |
|
|
初設批復總投資 |
|
|
在建(完工)項目名稱 |
合同金額 |
|
1. |
|
|
2. |
|
|
3. |
|
|
|
|
|
|
|
|
|
|
|
|
|
|
|
|
|
合 計 |
|
網站未征集到意見